今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社会组织赶紧看看够不够格!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有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申报前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较短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年年检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一)《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申报表(见附件);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从业人员花名册、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当在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当年不予受理。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去年九月苏州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参与申报,通过审核的机构将进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有资格承接苏州大市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转移、授权、委托的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
其中,对已经取得3A(含3A)以上等级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只要未出现所列违规行为,即可直接进入目录,无需办理申报手续。可见,等级评估已经成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