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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20 17:26:41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志愿总队
核心提示:
  1. 为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相关规范和要求,根据民政部“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对照自身人员组成、宗旨、业务范围等事项,符合志愿服务组织有关条件并有申报成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市属社会组织,请于下周三(6月27日)前将《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在群文件)签章后报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地址:平泷路158号1605室(邮编:215031),收件人:马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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