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在各省份陆续揭晓。截至今天,经时报君整理,已有26省份通过民政官网对结果进行了公示,共评审通过人员116名。堪称史上最难社工考试。详细名单见附件。您所在省份的参考情况是怎样的?对于这样的结果您怎样看待?欢迎文末交流互动。
中国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
序号 | 省份 | 评审通过人数 |
1 | 广东 | 24 |
2 | 北京 | 13 |
3 | 江苏 | 12 |
4 | 上海 | 10 |
5 | 浙江 | 8 |
6 | 山东 | 6 |
7 | 福建 | 5 |
8 | 湖北 | 5 |
9 | 重庆 | 5 |
10 | 黑龙江 | 4 |
11 | 河南 | 4 |
12 | 湖南 | 4 |
13 | 四川 | 4 |
14 | 天津 | 1 |
15 | 吉林 | 1 |
16 | 辽宁 | 1 |
17 | 内蒙古 | 1 |
18 | 河北 | 1 |
19 | 山西 | 1 |
20 | 宁夏 | 1 |
21 | 青海 | 1 |
22 | 贵州 | 1 |
23 | 云南 | 1 |
24 | 江西 | 1 |
25 | 陕西 | 1 |
26 | 甘肃 | 0 |
27 | 广西 | 暂无 |
28 | 海南 | 暂无 |
29 | 安徽 | 暂无 |
30 | 新疆 | 暂无 |
31 | 西藏 | 暂无 |
1.广东
关于广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朱媛媛等24人通过广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要求,现将相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8:30至4月8日17:30止
受理单位: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5950736 020-85950731
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北京
北京首次评出13名高级社会工作师
出处 北京日报 记者 王琪鹏
北京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于日前圆满结束。经过评议答辩、评审表决、验收及社会公示,最终有13名社会工作者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本市三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正式形成。
为落实人社部、民政部关于社工师职业资格分级改革精神,进一步拓宽本市社工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组建了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并制定相关评审细则,量化了评议考核评分标准。据介绍,本次评审注重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的能力,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的职业能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
高级社会工作师代表了社会工作人才的最高专业水平。本次评审中,共有13名社会工作者获评高级社会工作师。他们当中既有来自社会组织的专业社工,也有社区工作者、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等。本市第一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产生,标志着北京市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正式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大大拓展了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下一步,本市将继续完善人才使用、激励等配套政策,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专业作用创造条件和环境。同时根据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高层次人才定向培养,制定陪伴计划,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顾 颖 北京睦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蔡扬眉 北京工业大学
胡夏瑜 北京市大兴区星光社会工作事务所
李璐龄 北京睦友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李 涛 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李潇潇 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西巷社区
彭君芳 北京农学院
孙 浩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街道金二区社区居委会
王春晖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谢敏丽 北京水滴汇聚公益基金会
徐增英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张东芝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张洁蓓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进口社区居委会
3.江苏
关于江苏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经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定刘晓平等12人通过江苏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8:30至4月9日18:00(5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受理单位: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25-83590492
受理邮箱:js_shgz@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210003)
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4.上海
2020年度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评审会议,10人通过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评审。根据《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试行办法》(沪人社专〔2020〕380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取得的资格名称 |
1 |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 胡如意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2 |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 卞华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3 | 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 陈奇春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4 | 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 颜杰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5 |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 | 曹霞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6 |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 | 钱燕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7 | 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 | 许艳萍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8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薛莉莉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9 | 上海社邻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闫加伟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10 | 上海海丰地区社区管理委员会 | 顾明敏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日
联系单位: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23111634
上海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5.浙江
关于浙江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3月20日至21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王学梦等 8人通过评审,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 王学梦 杭州市上城区紫薇原点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 何 滢 杭州市西湖区社区管理中心
3. 李 旭 宁波市海曙区和义社工师事务所
4. 余转弟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光社区
5. 吴 茵 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
6. 王淑玲 杭州师范大学
7. 管汝霖 杭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8. 濮敏雅 杭州师范大学
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向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受理电话:0571-87053105
电子邮箱:2817713096@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邮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日
6.山东
山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公示
3月31日,山东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山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3月20日至21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山东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线上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王云等6人通过评审,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王云 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观华社区居委会
2.李亚妮 青岛科技大学
3.马玉娟 潍坊市儿童福利院
4.赵忠华 郓城县民政局
5.孙坤一 潍坊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6.徐从德 青岛科技大学
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向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山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受理电话:0531-82959279
电子政务邮箱:sdmzcsc@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邮编:250012)
7.福建
关于福建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通知》要求,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开展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8日
联系单位:福建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联系电话:0591-8786105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附件:福建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陈 炜 | 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服务中心 |
2 | 郭 艳 | 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 |
3 | 黄 芳 | 泉州晋江市启航社工服务中心 |
4 | 余 虹 |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
5 | 李春艳 | 厦门市湖里区博爱社工服务中心 |
8.湖北
湖北省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形成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委托评审工作的工作提示》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7日
联系单位:湖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邮政编码:430079
传真:027-87448202
湖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9.重庆
重庆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评审会议,对我市委托评审的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并通过初审人员(共7人)进行了评审,5人通过了评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民〔2021〕1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9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
联系电话:023-88759510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重庆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刘 炯 女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郑 轶 女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罗 艳 女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郭英慧 女 重庆大学
郭小建 男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10.黑龙江
黑龙江省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国家和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有关政策规定,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委托省社会工作学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5个工作日)。
1.黄 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
黑龙江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名誉理事长
2.苏 光 黑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黑龙江省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
3.李 雪 哈尔滨工程大学助理研究员
哈尔滨市心海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
4.李竹翠 黑龙江省社会捐赠服务中心社工师
对公示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
受理电话:0451-82629770
受理邮箱:hljshgz2012@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319室
黑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11.河南
关于2021年河南省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人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1号)规定,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我省共有4名申请人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问题反映,请于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6日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0371-6969005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地市 | 工作单位 | 申报名称 | 申报专业 |
1 | 杨晓红 | 女 | 濮阳市 | 濮阳市救助管理站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 |
2 | 胡 莹 | 女 | 郑州市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 |
3 | 冀未来 | 女 | 郑州市 | 郑州市冀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 |
4 | 宋 雯 | 女 | 郑州市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 |
12.湖南
湖南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形成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备注:评审对象为2019年通过考试人员)。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次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6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邮政编码:410000
传 真:0731-84502317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湖南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
龙欢 | 男 |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讲师 |
侯国凤 | 女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周金玲 | 女 | 怀化市革命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 | 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王肖静 | 女 |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讲师 |
13.四川
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我省王惠芳、刘艳春、严樨、齐华栋4人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四川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反映。
联 系 人:四川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 李杰
地 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61
电话:028-84423057(传真)
电子邮箱:mztcsc02@126.com
附件:四川省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王惠芳 | 成都市救助管理站 |
2 | 刘艳春 | 成都市新都区金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3 | 严樨 | 西南民族大学 |
4 | 齐华栋 | 四川农业大学 |
14.天津
天津市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天津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陈琳(性别:女;工作单位: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街道龙亭家园社区居委会)1人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天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
联系人:天津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王雁飞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电话:022-23358357(传真)
电子邮箱:smzjsgc@tj.gov.cn
15.吉林
关于吉林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规定,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通知书》有关要求,我省参加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1名,现予以公示:
于 潇 长春理工大学教师
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联系电话:0431-84339178。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16.辽宁
关于辽宁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3月20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辽宁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线上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现将通过评审的赵爽同志予以公示。
赵爽,女,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大连海事大学社会工作与心理系讲师,兼任大连市西岗区一路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人。2012年12月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2019年11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2021年3月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9日(5个工作日)。如对赵爽同志通过评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儿童福利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邮政编码:110015;联系电话:024-23931909。
辽宁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日
17.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人员申报评审工作。经申请人申报、民政厅初审、委托全国高级社工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共有3人参加线上评审,1人通过了评审,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受理单位: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联系电话:0471-6964376、6922526(兼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3月29日
18.河北
关于河北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规定,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通知书》,我省参加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1名,现予以公示:
杜娜 石家庄市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联系电话:0311-88615625。
河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6日
19.山西
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形成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21〕1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山西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日
联系单位:山西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地 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
邮政编码:030027
传 真:0351-6387220
山西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山西省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1 | 刘俊 | 山西省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 |
20.宁夏
关于宁夏自治区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2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3月20日,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我区2名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视频方式进行了线上评审,评审结果为1人通过,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民政厅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情况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来信请寄银川市金风区阅福路207号。邮政编码:750000。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
联系电话:0951-5915659
附件:全区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全区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社会工作师证书管理号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 | 朱静茹 | 女 | 1988年4月 | 201911038640000002 | 石嘴山市大武口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督导 |
21.青海
2021年青海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的规定,于2021年3月21日在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1名参评人员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任淑萍 ,女,工作于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
电话:0971-4399335
邮箱:1443591029@qq.com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22.贵州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合格名单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办法》和有关规定,我厅于3月21日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对我省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答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通知,我省吴学丹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
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民政厅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27356。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1日
23.云南
云南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形成云南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电话:0871-65710178
邮政编码:650224
云南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云南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李 娟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24.江西
关于江西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3月20日,我省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江西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线上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万志强1人通过评审,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万志强 江西省慈善总会秘书处
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向江西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受理电话:0791-86278062
电子政务邮箱:jxmztcsc@163.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邮编:330038)
25.陕西
陕西省关于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2021年3月21日,经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对我省2名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并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评审,1名申请人(张丽宏)通过评审。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
陕西省民政厅
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赵怀宇 联系电话:029-63917554)
26.甘肃
甘肃省2021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公示
甘肃省民政厅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对甘肃省2名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并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社工评〔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
未通过评审人员名单:白蓉、周甜。
甘肃省民政厅
2021年3月31日
27.广西 暂未揭晓
28.海南 暂未揭晓
29.安徽 暂未揭晓
30.新疆 暂未揭晓
31.西藏 暂未揭晓
转自:社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