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社会组织登记公告(2021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2021年5月,下列3家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8家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1家社会团体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转自:苏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