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定闫昭澎等12人通过江苏省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 受理单位:江苏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 受理电话:025-83590492
■ 受理邮箱:js_sh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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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江苏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