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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组织“防疫七条”
发布时间:2021/11/22 10:36:24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全省社会组织:

近期,国内和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散发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坚决防止扩散蔓延,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提出如下倡议:

落实防疫政策,加强消杀防护,重点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的,从严执行有关规定。


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驻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取消大型活动,确需开展线下大型活动的,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报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


四、提倡线上会议,工作会议线上开,换届大会延期开,特殊情况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研究决定。


五、非必要不见面,通过电话咨询、网上提交、邮寄送达等方式稳妥办理社会组织各项业务。


六、持续发挥作用,科学安排工作内容,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不停、秩序不乱、作用不减。


七、注重引导宣传,充分利用全媒体渠道,传递社会组织“抗疫”正能量。


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转自:江苏社会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