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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苏州慈善奖”评选活动启动啦~
发布时间:2022/1/24 15:39:59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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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表扬慈善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组织和项目,凝聚起“乐善苏州、向上向善”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新时代苏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民政局启动 第五届“苏州慈善奖”评选活动。


“苏州慈善奖” 

是我市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项

自2011年开始评选

不断激发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参评第五届“苏州慈善奖”

有哪些要求呢?

一起来跟小编了解一下


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志愿服务)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


奖项设置


第五届“苏州慈善奖”设置6类奖项: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优秀慈善工作者,共约100个名额。


评选标准

(一)“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单位)”评选条件

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慈善(志愿)服务,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在2019-2020年间,累计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综合考虑企业(单位)社会慈善形象,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以及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二)“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评选条件

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慈善(志愿)服务;在2019-2020年间,累计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50万元及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综合考虑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本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

(三)“最具影响力慈善楷模”评选条件

长期躬身事亲于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团队。

(四)“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评选条件

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示范性和推广性的慈善项目、慈善载体、志愿服务项目。

(五)“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评选条件

依法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治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内部治理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的慈善活动范围,开展丰富的、符合组织使命的、具有社会价值的特色慈善活动;具备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对慈善事业发展贡献突出;发展后劲足,有较强的慈善资源募集能力和慈善业务开发拓展能力。

(六)“优秀慈善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中业绩突出、示范引领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慈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带头人。


申报方式

“苏州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和单位自荐。各市、区民政部门,市慈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管辖权限接受单位、个人的推荐或自荐,经过审核或评选,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进7个自然日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苏州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

(一)市民政局在“苏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苏州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网址为:http://www.mzj.suzhou.gov.cn/szmz/。

(二)第五届“苏州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已经获得“苏州慈善奖”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组织、优秀慈善工作者,一般不再参评;如果参评,其慈善行为需在以往基础上有所拓展和提升。

(三)申报人应仔细阅读附件申报表中“填报说明”“申报人材料准备说明”部分,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提供佐证材料,向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和部门提出参评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事迹介绍文字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捐赠发票(收据)数字清楚、符合时间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赵奇诺:65246669

梁一铭:82280392

电子邮箱:

csc@mzj.suzhou.gov.cn

通信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慈善服务科

邮政编码: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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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苏州慈善奖”申报所需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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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苏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