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社会组织登记公告(2022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11月,下列1家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1家基金会准予设立登记,10家社会团体、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基金会准予变更登记,1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苏州市民政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