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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3/10/9 9:50:22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社会组织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的机会。各社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需求设置就业见习岗位,以助力就业工作为契机,加强人才队伍储备和自身能力建设;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现将就业见习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广大社会组织要切实了解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延伸阅读: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100万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 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面向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发一批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更好发挥所学所长。”
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设置见习岗位,加强‘校社合作’,积极参与‘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转自:江苏社会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