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民政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
今年3月15日是第10个“国际社工日”。为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理念,扩大社会工作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快速发展,定于“国际社工日”到来之际开展系列宣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二、主题
服务社区、社工先锋
三、市本级主要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
1、时间地点:
2、举办单位:苏州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3、参加人员: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理事、会员代表。
(二)公益创投社工服务成果交流会
1、时间地点:苏州公益园301室,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人员:苏州市第三届公益创投部分社工项目实施机构及落地方代表,教育、人社、民政、团委等部门嘉宾。
3、主要内容:项目社工介绍项目实施情况、服务重点和难点;服务落地方交流项目实施后对本单位的帮助及有关改进建议;嘉宾点评。
(三)社会组织人才专场招募会
1、时间地点:
2、参加人员:招聘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高校社工专业师生、有需求的从业人员等。
(四)环古城河徒步行
1、时间地点:
2、承办单位: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部分在苏高校社工协会、青协。
3、参加人员:社工机构代表、高校志愿者、高校社工专业学生等。
4、主要内容:向沿途居民及居民集中点展示社工形象、宣传社工知识和理念,并分发宣传材料。
5、步行路线:①苏大段(相门桥)—南门段(蟠龙桥);②石路段(姑胥桥)—南门段(蟠龙桥)。
(五)“社工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分享”沙龙
1、时间地点:
2、参加人员:团市委、市妇联、市救助站、市关工委等单位嘉宾,困境儿童项目实施机构社工代表等。
3、主要内容:分享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个案服务的经验与困境,嘉宾点评。
(六)苏州泰州社协交流会
1、时间地点:泰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时间:4月中旬。
2、参加人员:苏州社工代表20人。
3、主要内容:分享两地行业发展现状,形成合作意向。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交流活动,力求节俭、新颖、务实,并于
2、需通过市级宣传活动派发宣传材料,或有其他需求的市(区)、部门、单位,提前与市民政局、市社工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建设工作处 薛宏,电话:82280381,邮箱:suzhousjb@163.com。
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施玉龙,电话:65588092,手机:13862072311,邮箱:suzhousg@126.com。
苏 州 市 民 政 局